企业协同创新(联合申请专利计数)
「企业协同创新(联合申请专利计数)」,覆盖 1990-2025 年,频率 年度,上市公司层级,含 15 个变量,样本量约 71,817。 基于专利联合申请信息构建的企业协同创新水平指标:将申请人数量在两个及以上的专利认定为企业与其他主体协同创新的产物,按专利申请年度对每个企业加总后加1取自然对数。
| 时间跨度 | 1990-2025 年 |
|---|---|
| 数据频率 | 年度 |
| 层级 | 上市公司 |
| 变量数 | 15 |
| 样本量 | 71,817 |
| 是否可合并 | 可与同主体数据集合并 |
字段字典
- Symbol [股票代码] — 6位股票代码
- StkName [证券简称] — 上市公司证券简称
- Year [年份] — 专利申请年度
- Province [省份] — 公司注册地所在省份
- ProvinceCode [省份代码] — 公司注册地省份行政区划代码
- City [城市] — 公司注册地所在城市
- CityCode [城市代码] — 公司注册地城市行政区划代码(6位)
- County [区县] — 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县
- CountyCode [区县代码] — 公司注册地区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 IndustryCode [行业代码] — 中上协行业分类代码(如C26、J66,按年度动态匹配公司当年所属行业)
- IndustryName [行业名称] — 中上协行业分类名称(按年度动态匹配公司当年所属行业)
- JointPatentCount [联合申请专利数] — 参考袁智慧、谢贤君(2026,统计与决策)的方法,计算公式为:该企业(含其控股子公司、联营及合营企业)与其他申请人共同申请(专利申请人数>=2)的专利数量,按专利申请年度加总。用作协同创新水平的机制构件变量。
- FirmFirmJointCount [企业间联合申请专利数] — 参考袁智慧、谢贤君(2026,统计与决策)的方法,计算公式为:在联合申请专利中,申请人包含两家及以上企业(名称含'公司')的专利数量,即剔除仅与高校、科研院所或个人协同的专利;该口径仍包含同一企业集团内企业间的共同申请。
- CollaborativeInnovation [企业协同创新水平] — 参考袁智慧、谢贤君(2026,统计与决策)的方法(并借鉴Brockman等(2018,Research Policy)关于开放式创新的思路),计算公式为:ln(联合申请专利数+1)。用作研究变量,数值越大代表企业与外部主体协同创新的水平越高。
- CollaborativeInnovationFF [企业间协同创新水平] — 稳健性口径(原文口径外的扩展),计算公式为:ln(企业间联合申请专利数+1),仅计入至少含两家企业共同申请的专利(剔除仅与高校/科研院所/个人协同者);该口径仍包含同一集团内企业协同,与核心口径高度相关,用作稳健性检验。
常见问题
- 「企业协同创新(联合申请专利计数)」是什么数据集?
- 企业协同创新(联合申请专利计数),隶属创新与知识产权。基于专利联合申请信息构建的企业协同创新水平指标:将申请人数量在两个及以上的专利认定为企业与其他主体协同创新的产物,按专利申请年度对每个企业加总后加1取自然对数。
- 该数据集的时间范围是?
- 覆盖 1990-2025 年。
- 包含哪些变量/指标?
- 共 15 个变量。核心指标包括:联合申请专利数、企业间联合申请专利数、企业协同创新水平、企业间协同创新水平。完整字段清单(变量名·中文名·说明)见页面「字段字典」。
- 数据频率和层级是怎样的?
- 频率为年度,上市公司层级。
- 样本量有多大?
- 约 71,817 条观测。
- 数据是如何测算/获取的?
- 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 企业协同创新刻画企业突破自身边界、与外部主体共同从事技术研发的开放式创新行为。随着创新网络的演化与深化,企业间的创新活动日益呈现出网络化、协同化特征,单一企业独立完成全部创新的模式逐渐被"企业与其他主体共同研发"的协同模式所补充。参考袁智慧、谢贤君(2026)对企业协同创新水平的度量,并借鉴 Brockman、Khurana 和 Zhong(2018)关于开放式创新(open innovation)的思路以及权小锋、李静蕾(2025)的做法,本指标利用专利申请人信息刻画企业的协同创新:由两个及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的专利,意味着该专利是企业与其他主体协同研发的产物,因而可作为企业协同创新的直接体现。 具体而言,先界定企业的联合申请专利。对于归属于某企业(除上市公司本身外,还包括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与合营企业)的每一项专利,若其申请人数量不少于两个,则认定为一项联合申请专利。将每个企业在给定年度(按专利申请年度归集)的联合申请专利加总,得到联合申请专利数量 $JointPatent{i,t}$。由于专利可能同时归属于多家上市公司(如两家上市公司共同申请),对同一专利在同一企业名下只计入一次。 考虑到专利计数存在大量零值且呈右偏分布,对联合申请专利数量加 1 后取自然对数,作为企业协同创新水平的核心度量: $$CollaborativeInnovation{i,t} = \ln\left(JointPatent{i,t} + 1\right)$$ 该指标数值越大,表示企业在当年与外部主体协同开展技术创新的活跃程度越高。 在核心口径之外,进一步构造仅计入企业间协同的稳健性度量。在联合申请专利中,若其申请人包含两家及以上企业(以申请人名称是否含"公司"字样识别),则计入企业间联合申请专利数量 $FirmFirmJoint{i,t}$,即从联合申请专利中剔除仅与高校、科研院所或个人协同的情形。相应地: $$CollaborativeInnovationFF{i,t} = \ln\left(FirmFirmJoint{i,t} + 1\right)$$ 需要说明的是,该稳健口径仅剔除"协同方全部为非企业主体"的专利,仍然包含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共同申请,因而与核心口径高度相关,其作用在于检验度量对协同方类型界定的敏感性,而非识别企业与外部(非同集团)企业之间的协同。 补充说明 指标基于上市公司完整面板构建,面板自企业上市年度起算至退市年度,当年没有联合申请专利的企业-年度取值为 0;计数变量为原始值,未作缩尾处理。使用该指标时需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专利底库仅覆盖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不含外观设计,故联合申请专利为"发明加实用新型"口径。第二,最新申请年度的专利数量因约十八个月的公布滞后而存在右删失。为此本指标已将样本截断至上一自然年(即"当年减一"年,随数据更新年份自动推移),剔除严重右删失的当前自然年;即便如此,保留的最末一年仍因公布滞后而覆盖不全,时序分析中对最末一年宜谨慎处理。第三,企业上市之前年度的联合申请专利不进入面板,这一处理会使成立较早、上市前研发活跃的企业在其上市初期数值偏低。第四,本口径下的联合申请专利中,专利大户的绝大多数联合专利实为同一企业集团内子公司、母公司之间在同一专利上的联署,故该指标在很大程度上还反映了企业的集团化程度与专利产出规模;若研究关注真正的跨组织外部协同,建议在回归中控制企业专利总规模,并结合控股关系或实际控制人信息进一步剔除同集团申请人。第五,约百分之五的联合申请专利由两家及以上上市公司共同申请,在按企业归集时对参与各方分别计入,使全样本的联合申请专利总量存在约百分之五点六的重复计入;这与"一项联合专利对参与协同的各方均成立"的构念一致,但同一项专利在不同企业之间并非相互独立的观测,面板回归的标准误处理需加以注意。 参考文献 - 袁智慧,谢贤君.人工智能技术驱动企业协同创新的理论机制与经验证据[J].统计与决策,2026,42(11):173-178. - 权小锋,李静蕾.人工智能与企业协同创新——基于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准自然实验[J].经济研究,2025,60(8). - Brockman P, Khurana I K, Zhong R I. Societal trust and open innovation[J]. Research Policy, 2018, 47(10): 2048-2065.
- 如何获取该数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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