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主体协同
「企业创新主体协同」,覆盖 1985-2025 年,频率 年度,上市公司层级,含 13 个变量,样本量约 97,994。 企业创新主体协同反映企业通过共同创新建立合作联系及维持重复合作的程度。
| 时间跨度 | 1985-2025 年 |
|---|---|
| 数据频率 | 年度 |
| 层级 | 上市公司 |
| 变量数 | 13 |
| 样本量 | 97,994 |
| 是否可合并 | 可与同主体数据集合并 |
字段字典
- Symbol [股票代码] — 六位数字字符串股票代码;空值不转换为证券代码
- StkName [证券简称] — 按年度匹配的证券简称;当年缺记录时沿用最新可得简称
- Year [年份] — 创新主体协同观测年t,使用t-4至t的五年发明及实用新型申请;保留源内上市前及退市后历史,不代表全部观测均为上市存续期
- Province [省份] — 公司注册地所在省份
- ProvinceCode [省份代码] — 公司注册地省份行政区划代码
- City [城市] — 公司注册地所在城市
- CityCode [城市代码] — 公司注册地城市行政区划代码(6位)
- County [区县] — 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县
- CountyCode [区县代码] — 公司注册地区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 IndustryCode [行业代码] — 中上协行业分类代码(如C26、J66,按年度动态匹配公司当年所属行业);按年度匹配中上协行业,当年缺记录时使用最新可得行业回填
- IndustryName [行业名称] — 中上协行业分类名称(按年度动态匹配公司当年所属行业);按年度匹配中上协行业,当年缺记录时使用最新可得行业回填
- Collaboration_1 [创新合作网络度数中心度] — 参考程允、叶江峰、李奉书、操友根(2026),以观测年及前四年本体参与的发明和实用新型联合申请建立可观察创新合作网络,计算直接合作伙伴去重数量占全部有边节点数量的比值,分母为N而非N减一。无量纲,数值越大表示在该可观察网络中的直接联系越广。伙伴含企业、高校等申请主体及集团内部和分支署名;仅独立全称与历史名归并,其他申请人按规范名称区分,不按名称后缀推定法律身份。窗口有可信技术申请但无合作时为0;无技术证据、名单或身份未决、版本冲突、窗口不完整或全图无边时缺失。本地子图、名称与权利人快照、早期稀疏和公开滞后限制比较,不保证作者同值。
- Collaboration_2 [创新合作网络关系强度] — 参考程允、叶江峰、李奉书、操友根(2026),在观测年及前四年本体参与的发明和实用新型联合申请网络中,先对各直接伙伴计算双方共同申请的去重专利件数,再对伙伴取算术平均;同件多申请人专利对每个伙伴分别贡献1次。单位为次每伙伴,非零有效值不小于1,越大表示重复合作越频繁。含集团内部独立法人和分支署名合作,主体及名称规则与度数中心度相同。无合作伙伴时分母为0而缺失;无技术证据、名单或身份未决、版本冲突或窗口不完整也缺失,不补零。本地来源、名称与权利人快照、早期稀疏和公开滞后构成研究限制。
常见问题
- 「企业创新主体协同」是什么数据集?
- 企业创新主体协同,隶属创新与知识产权。企业创新主体协同反映企业通过共同创新建立合作联系及维持重复合作的程度。
- 该数据集的时间范围是?
- 覆盖 1985-2025 年。
- 包含哪些变量/指标?
- 共 13 个变量。核心指标包括:创新合作网络度数中心度、创新合作网络关系强度。完整字段清单(变量名·中文名·说明)见页面「字段字典」。
- 数据频率和层级是怎样的?
- 频率为年度,上市公司层级。
- 样本量有多大?
- 约 97,994 条观测。
- 数据是如何测算/获取的?
- 测算方法 创新主体协同与合作网络 创新主体协同反映企业在创新活动中与其他主体建立联系并持续合作的程度。广泛的合作联系有助于企业接触不同知识来源,重复合作则体现关系的稳定性与互动频率。参考程允、叶江峰、李奉书、操友根(2026),本数据集从专利合作网络提供度数中心度和关系强度两个指标,分别刻画直接联系的广度及每个伙伴上的平均合作频率。两项指标分别保留,不合成为总分;本数据集不包含论文使用的战略联盟数量指标。 第一步:识别本体技术申请和合作主体 使用企业本体参与申请的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以申请年份计入,不要求已经授权,外观设计不参与计算。依据规范申请号识别专利种类,同一申请的不同公布版本只计一件。仅由子公司等其他关联主体参与、没有确认本体署名的申请,不作为该上市公司的焦点申请。 本体名称来自独立的公司登记和企业事件资料,包括可核对的完整名称与历史名称。统一全半角字符并处理名称两端空白后,将有独立证据的本体全称映射至相应公司;不同证券归属仍不能唯一确定时保留未决。其他申请人按规范名称区分,不仅凭全称前缀或“研究院、中心、分公司”等后缀推定合并。历史名称映射是身份识别资料的使用方式,不表示所有名称在每个申请年度都已经逐案核定法律有效期。 合作主体包括其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个人及其他申请人,集团内部独立法人和分支署名也可能构成合作联系。同一件专利中规范后的重复名称仅保留一次。同一申请存在申请人名单、申请年份或身份冲突时,不任意选取某一版本替代。 第二步:构建五年合作网络 对于观测年t,取当年及此前四年的全部合格焦点申请,即窗口[t−4,t]。以不同申请人为节点,将同一件联合申请中的申请人两两连接,形成无向合作网络。一件专利含多个申请人时,每个不同申请人对均贡献一次合作;同一对主体共同申请多件不同专利时,合作次数相加。 用w表示一对主体在该窗口内共同申请的去重专利件数。合作关系是否存在由w是否大于0确定,直接伙伴数量只统计不同主体,不因同一伙伴重复合作而重复计人。记企业i的直接伙伴集合为G,其大小为k;记整个窗口网络中有合作边的节点总数为N。未形成合作边的年度面板公司不额外加入N。 网络由本地可观察、涉及上市公司本体的合作申请共同组成,保留这些申请内所有合作主体之间的连接,不按行业拆分网络。它没有补入所有非上市主体之间的其他合作申请,因此是可观察合作子图,不能解释为全国完整创新网络。 第三步:计算度数中心度 企业的度数中心度为直接伙伴数量占网络节点总数的比值: $$ Collaboration\1{it}=\frac{k{it}}{Nt} $$ 其中,i表示公司,t表示五年窗口的末年,k表示公司直接相连的不同伙伴数量,N表示该窗口全部有边节点数量。分母按照参考论文的文字定义使用N,不改为N−1,也不改用所在连通分量的规模。 该指标无量纲。数值越大,表示企业在当前可观察网络中的直接合作联系越广。网络节点规模会随窗口、公开进度和主体识别变化,因此跨年比较应考虑网络边界与来源覆盖的影响。 第四步:计算关系强度 将公司与各直接伙伴的合作次数相加,再除以不同伙伴数量,得到平均合作次数: $$ Collaboration\2{it}=\frac{\sum{j\in G{it}}w{ijt}}{k{it}} $$ 其中,j表示直接合作伙伴,w表示双方在五年窗口内共同申请的去重专利件数。单位为次每伙伴,有效非零值不小于1。它衡量重复合作频率,不是合作专利总数,也不是简单把联合专利总件数除以伙伴数;同一件多申请人专利可以同时对多个伙伴贡献合作次数。集团内部高频共同申请也会提高该指标,不能将其全部解释为集团外部知识交流。 缺失规则与补充说明 窗口内有可信技术申请且没有合作伙伴时,度数中心度为0;关系强度的伙伴分母为0,保留缺失。没有观察到本体技术申请,不足以证明现实没有创新合作,两项均保留缺失。任一已观察焦点技术申请出现名单缺失、乱码、人数不一致、身份未决或版本冲突时,相应五年窗口的两项均缺失;源起年之前不足完整五年、或整个窗口网络没有合作边时也保留缺失。 已识别未决事件不进入可观察图,其他公司的指标是在剩余可观察网络上的条件值,不能据此声称全部申请人和合作关系已经恢复。本体范围、名称节点、网络总体和孤点处理等细节是明确的测算约定,参考论文未完整公开这些实施细节,不声称与作者未公开程序同值。 申请人或权利人字段、主体关联与历史名称来自资料快照,不还原申请当时全部法律身份。真实专利的原公布首页与后续扉页更正存在权利人名单变化;未知版本不猜补。非上市申请人尚未完成全部同名、改名与境外名称消歧,非空名单也不保证实际完整。早期来源稀疏、近期公开滞后均会影响有效样本和跨期可比性。 数据保留全行业、全板块及可得年度,生产保留ST/PT和金融业,不复制论文回归样本筛选。年度骨架包含源内上市前、退市后及历史窗口传播记录,不表示每条观测均处于上市存续期。地区沿用档案快照,证券简称和中上协行业按年度匹配,缺年时可能使用最新可得资料回填;行业字段不改变共同建网范围。 参考文献 [1]程允,叶江峰,李奉书,操友根.数字技术应用与企业技术生态位拓展[J].外国经济与管理,2026,48(9):132-152.DOI:10.16538/j.cnki.fem.20260416.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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