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型机构持股比例(Brickley分类法)
「监督型机构持股比例(Brickley分类法)」,覆盖 2005-2025 年,频率 年度,上市公司层级,含 15 个变量,样本量约 62,610。 参考李艺玮和杨志国(2025)的方法,监督型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QFII)持股份数与总股本的比值
| 时间跨度 | 2005-2025 年 |
|---|---|
| 数据频率 | 年度 |
| 层级 | 上市公司 |
| 变量数 | 15 |
| 样本量 | 62,610 |
| 是否可合并 | 可与同主体数据集合并 |
字段字典
- Symbol [证券代码] — 以交易所公布的证券代码为准,6位数字
- StkName [证券简称] — 上市公司证券简称
- Year [年度] — 统计年度
- Province [省份] — 公司注册地所在省份
- ProvinceCode [省份代码] — 公司注册地省份行政区划代码
- City [城市] — 公司注册地所在城市
- CityCode [城市代码] — 公司注册地城市行政区划代码(6位)
- County [区县] — 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县
- CountyCode [区县代码] — 公司注册地区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 IndustryCode [行业代码] — 中上协行业分类代码(如C26、J66,按年度动态匹配公司当年所属行业)
- IndustryName [行业名称] — 中上协行业分类名称(按年度动态匹配公司当年所属行业)
- FundHoldRatio [基金持股比例] — 参考李艺玮和杨志国(2025,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的方法,计算公式为:年末全部持有该股票的证券投资基金持股份数之和除以总股本(以分数表示)。作为监督型机构持股的基金构件,数值越大代表基金持股占比越高。
- SSFHoldRatio [社保基金持股比例] — 参考李艺玮和杨志国(2025,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的方法,计算公式为:年末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流通股东中社保基金及社保机构持股份数之和除以总股本(以分数表示)。作为监督型机构持股的社保构件。
- QFIIHoldRatio [QFII持股比例] — 参考李艺玮和杨志国(2025,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的方法,计算公式为:年末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股份数之和除以总股本(以分数表示)。作为监督型机构持股的QFII构件。
- MonitoringInstHoldRatio [监督型机构持股比例] — 参考李艺玮和杨志国(2025,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的方法(原文符号Sinh),计算公式为:监督型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和QFII)持股份数之和除以总股本(以分数表示),即基金持股比例、社保基金持股比例与QFII持股比例三者之和。用作研究变量,越大代表监督型机构持股比例越高、企业受到的外部监督力量越强。
常见问题
- 「监督型机构持股比例(Brickley分类法)」是什么数据集?
- 监督型机构持股比例(Brickley分类法),隶属股权结构。参考李艺玮和杨志国(2025)的方法,监督型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QFII)持股份数与总股本的比值
- 该数据集的时间范围是?
- 覆盖 2005-2025 年。
- 包含哪些变量/指标?
- 共 15 个变量。核心指标包括:基金持股比例、社保基金持股比例、QFII持股比例、监督型机构持股比例。完整字段清单(变量名·中文名·说明)见页面「字段字典」。
- 数据频率和层级是怎样的?
- 频率为年度,上市公司层级。
- 样本量有多大?
- 约 62,610 条观测。
- 数据是如何测算/获取的?
- 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 监督型机构持股比例衡量企业股权中受"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比重。与追求短期交易收益、易受管理层压力影响的交易型机构不同,监督型机构(压力抵制型机构)与被投资企业不存在潜在商业关联,持股期限更长、参与公司治理的动机更强,能够对管理者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依据 Brickley、Lease 和 Smith(1988)对压力敏感型与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的划分,以及牛建波、吴超和李胜楠(2013)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应用,监督型机构界定为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三类。 设企业 $i$ 在第 $t$ 年年末的总股本为 $S{i,t}$,监督型机构持股比例定义为三类监督型机构合计持股份数占总股本的比例: $$\textit{Sinh}{i,t}=\frac{H^{Fund}{i,t}+H^{SSF}{i,t}+H^{QFII}{i,t}}{S{i,t}}$$ 其中 $H^{Fund}{i,t}$、$H^{SSF}{i,t}$、$H^{QFII}{i,t}$ 分别为年末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含社保机构)与 QFII 持有企业 $i$ 的股份数量。该指标越大,表明监督型机构持股占比越高、企业受到的外部监督力量越强。 在具体构建中,各分量均以"持股比例"形式直接刻画,即分子分母同步除以总股本,从而三个分量之和恰为监督型机构持股比例。基金分量 $\textit{FundHoldRatio}=H^{Fund}{i,t}/S{i,t}$ 依据年末(第四季度)全部持有该股票的证券投资基金持仓明细逐只汇总得到,能够覆盖未进入前十大股东的小额基金持仓;社保分量 $\textit{SSFHoldRatio}=H^{SSF}{i,t}/S{i,t}$ 与 QFII 分量 $\textit{QFIIHoldRatio}=H^{QFII}{i,t}/S{i,t}$ 则由年末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流通股东披露中经机构类型识别后汇总得到,两榜披露的同一机构按归一化名称去重以避免重复计数。QFII 的识别以证监会核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名录为基础,并对名称匹配作稳健化处理:中文名要求以机构名开头或出现于托管链分隔符之后,从而剔除与境外机构中文名同形的境内公司;同时排除香港中央结算(陆股通名义持有人)与以战略投资/直接投资身份持股的境外产业资本,二者均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组合投资。 补充说明 - 样本为全部上市公司的年末观测,凡当年无任何监督型机构持股的上市公司,其比例取 0(而非缺失),因此指标均值低于仅保留有机构关注企业的研究子样。 - 持股比例相对总股本计算,个别具有存托凭证等特殊股本结构的观测出现比例大于 1 的物理不可能值时置为缺失。 - 社保基金与 QFII 分量依赖前十大(流通)股东的年末披露,早期年份该披露较为稀疏,2005—2010 年两分量存在结构性偏低、其中 2006 年因披露缺失而结构性归零;证券投资基金分量具有独立的年末持仓明细来源,不受此影响。使用早期年份数据时建议将研究窗口自 2007 年或 2011 年起,或对 2006 年单独处理。 - 骨架样本宇宙以前十大流通股东年末披露为准,与其他机构持股概况数据集保持一致;经核验,未纳入宇宙的公司年均无任何真实监督型机构持股,故不存在真实持股的遗漏。 参考文献 - 李艺玮, 杨志国. 网络互动沟通与管理者短视[J].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40(4): 54-67. - 牛建波, 吴超, 李胜楠. 机构投资者类型、股权特征与自愿性信息披露[J]. 南开管理评论, 2013, 16(5): 18-27. - Brickley J A, Lease R C, Smith C W. Ownership structure and voting on antitakeover amendments[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88, 20: 267-291.
- 如何获取该数据集?
- 通过站内对应淘宝链接下单后,客服发放兑换码;在站内"兑换"页输入兑换码即可获得下载权益并下载。